 |
|
 |
|
 |
 |
 |
 |
■技术转让:
每县(县级市)限额转让1-2家,转让费1.28万元
■技术代理:
县级独家转让费2万元
地级市5万元(包括周边县市)
省会城市20万元(不包括周边县市)
省级区域50万元(含省会城市、周边县市)
■郑重承诺:
1、实地考察:参观考察者可先到展厅认真参观样品和考察实情,待双方满意后,再洽谈接产事宜,保证每一位接产者,经过公司的系统培训后,自己动手生产出的产品和展厅的样品一致,否则,将赔偿接产者一切经济损失。
2、指导建厂:接产方可派1-2人到我公司培训基地学习,有培训老师示范讲解,学员亲手操作,直到学会为止。
3、提供证书:提供各类资质证书:《建厂生产许可证》、《商标使用授权书》、《产品专利证书》、《国家MA无放射检测报告》、《国家MA无毒检测报告》。
4、保密机制:为了技术不外露和保护接产者永久的利益,接产方成功签约后,公司将传教全套技术保密方法。
|
|
|
| |
|
 |
|
|
|
|
 |
| |
 |
 |
 |
 |
 |
| |
|
 |
|
 |
|
|
|
|
|